泼红漆逼人还债 结果自己被拘留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1-07 13:56) 点击:188 |
几年前,老张从岗位上退了下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同事在放“高利贷”,要求按照高出银行利率几倍的利息还钱。老张决定向这位同事学习。他特意登门拜访,学习放贷的各种知识,尤其是涉及到的法律常识,老张都牢牢记住。这位同事也帮老张放出了“风声”,没过多久,年轻小伙小孙就找上门来。 小孙要开一家小公司,只是眼下缺乏启动资金,想从老张那儿借钱,他保证,利息绝对要比银行高得多。老张知道法律上规定,利率不能超过银行的4倍,于是按两倍计算。老张借给小孙20万,还签了借款协议,约定了还款的时间和利息。 但到了还款期限,小孙却一分钱都还不上。他着急向老张解释,自己的公司才刚刚起步,请老张再宽限一段时间。老张一开始也答应了,但之后因为他不断催要,小孙干脆躲着不见他。 老张又气又急,连忙找老同事商量怎么办。同事建议老张“吓唬吓唬”他。于是老张找来几个小青年,趁着天黑在小孙的公司以及住处的墙壁上泼红漆。小孙的老婆吓得哇哇大哭,连忙报了警。没过多久,警方就找到了老张,将他拘留了。 律师点评: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的,但也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索要欠款。老张的行为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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