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黎文富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行贿罪?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5-10 14:01)    点击:172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行贿罪?

  1、主动给予。这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给予财物的形式很多,一般表现为直接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金钱、贵重物品,汽车、房屋、古董等;提供费用让国家工作人员旅游、出国考察、娱乐等;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具有现金消费功能的所谓的会员卡、打折卡、购物卡等;以赌博形式,故意输钱给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手机充值等。

  2、主要是指行为人被索贿或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该种行为方式引发行贿罪的风险以行贿人实际获得不正当利益为前提。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能构成行贿罪。相比之下,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实施索贿行为,就可以引发受贿罪的刑事风险,而不以是否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为条件,更不用问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

  3、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黎文富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黎文富律师,黎文富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黎文富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43231415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黎文富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茂名律师 | 茂名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黎文富律师主页,您是第1718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