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在线咨询黎文富律师: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7-21 13:47) 点击:97 |
广东律师在线咨询黎文富律师:涉外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是指什么? (一)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1款: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例外 《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广东律师在线咨询黎文富律师:涉外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什么?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及某一方当事人履行的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性等因素,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9)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10)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11)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12)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13)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14)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15)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16)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17)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如果上述合同明显与另一国家或者地区有更密切联系的,适用该另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广东律师在线咨询黎文富律师:什么是涉外特殊合同?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2条: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3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广东律师在线咨询黎文富律师: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进行详细介绍: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